1
人才引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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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顶尖人才
  • 领军人才
  • 项目团队
  • 优秀青年人才
  • 博士后
  • 产业支撑人才
  • 平台载体

顶尖人才

“一事一议”提供个性化支持,最高可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领军人才

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培养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分别对用人主体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引才育才经费支持。+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项目团队

对A、B类人才领衔的高端创业团队、高端创新团队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000万元项目资助,对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项目资助。

优秀青年人才

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培养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分别对用人主体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引才育才经费支持。+项目”,采取“一事一议、 特事特办”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每年选送一批优秀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培养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人才3万—10万元资助。

博士后

对设立国家、省级、市级博士后工作平台的我市用人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
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在站生活补贴提高至15万元。
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助提高至30万元。

产业支撑人才

为重点产业项目企业和优秀中小微企业定向配给产业骨干人才申报名额;支持企业加大骨干人才引进力度,对认定后的优秀人才给予5万—10万元奖励;择优遴选一批卓越工程师,享受D类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平台载体

对签约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的运行经费支持。
对新创建或实现优化重组进入新序列成功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
对新创建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对依托企事业单位新获批成立的郑州市产业研究院,择优给予每年最高800万元补助,连续支持3年。
鼓励支持中试基地开放共享,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鼓励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引才,根据引进人才的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对贡献较大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依托重点企业驻外机构、国(境)外专家组织、留学人员社团组织、国际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设立海外引才工作站,对人才引进成效突出的,给予20万元—100万元奖励。

2
子女入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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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顶尖人才(A类人才)
  •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
  • 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
  • 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人才)
  • 博士、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非郑户籍子女

顶尖人才(A类人才)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安排。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

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入园,根据个人意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优先安排至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园,根据个人意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优先安排至公办学校;
高中教育阶段:子女照顾15分录取。

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

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入园,结合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妥善安排至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结合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妥善安排至公办学校;
高中教育阶段:子女照顾10分录取。

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人才)

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入园,结合学位实际情况,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至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结合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
高中教育阶段:子女照顾5分录取。

博士、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非郑户籍子女

享受本市户籍子女学生待遇。

3
生活补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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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士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 硕士毕业生(≤35岁)
  • 本科毕业生及预备技师(技师)(≤35岁)

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给予最高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生活补贴。

博士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每月1500元,5年内根据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最多发放36个月。

硕士毕业生(≤35岁)

每月1000元,5年内根据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最多发放36个月。

本科毕业生及预备技师(技师)(≤35岁)

每月500元,5年内根据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最多发放36个月。

4
安居保障类

为在郑就业创业的大学专科(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含)以上学历人才,以及享受我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在线租赁服务。申请人可登录“郑好办”APP(“一件事专区”→“住房保障一件事”→“人才公寓配租”),按照提示进行申请、选房、签约和退租。

5
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

针对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原工作地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且自愿来我市安置就业,可按照市场为主、调配为辅、分级分类、对等安置、空编空岗的原则为高层次人才配偶予以就业安置。

6
购房补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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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A类人才: 按照购房价格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购房补贴。
B类人才: 按照购房价格的50%,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购房补贴。
C类人才: 按照购房价格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购房补贴。
D类人才: 按照购房价格的50%,给予不超过50万元购房补贴。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每人10万元。
硕士研究生(≤35岁): 每人5万元。
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35岁): 每人2万元。
专科毕业生(高级工、不含中专)(≤35岁): 每人1万元。

7
医疗保障类

建立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办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优诊卡,服务对象可凭优诊卡享受门诊、急诊、住院、专家会诊等绿色通道服务。

8
金融支持类

设立100亿元的青年创新创业基金、50亿元的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母基金,推出“郑科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

9
专项事业编制类

设立“郑聚英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畅通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现“事业留编、企业用人”。